项目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三水旧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5-202008-600002001-0027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三水旧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85,556.77
最高限价(如有):1,285,556.77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三水旧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1)采购需求及预算
内容 | 项目性质 | 采购预算 | 完工期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三水旧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政府采购 | 壹佰贰拾捌万伍仟伍佰伍拾陆元柒角柒分 (¥1,285,556.77元) | 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0日内 |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监管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管股。
4.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20年4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0年4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提供2020年4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4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广东省内响应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方式:现场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150.00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无误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供办理合格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则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2投标保证金信息
1.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8日15点00分。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
(1)户名: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署前支行;
(3)帐户:4405 0176 0307 0000 0449。
3.备注:
(1)转账、汇款时请注明“连山吉田+投标保证金”字样;
(2)缴纳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63-8732118。
传真:0763-8732118。
邮编:513299。
2、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3-3783808
传真:0763-3783809
邮编:511500
3、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783808
发布人: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