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2年4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山经促字【2023】37号批准,建设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2年4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2年4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308-441825-04-01-911463

二、招标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8186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783808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三、建设地点:太保镇山口村委会下百丈村,福堂镇良善村委会黄屋村、东二村,吉田镇夜明珠山庄。

四、项目概况:

(一)太保镇山口村委会下百丈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2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放坡、预应力锚索、格构梁、客土喷播、挡土墙、截排水等。

(二)福堂镇良善村委会黄屋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3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削坡、锚杆、格构、绿化、挡土墙、截排水等。

(三)福堂镇良善村委会东二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77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挡土墙、放坡、钢筋锚杆、格构梁、客土喷播、截排水等。

(四)吉田镇夜明珠山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19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放坡、锚杆、预应力锚索、格构梁挡土墙、客土喷播、截排水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建设规模:

(一)太保镇山口村委会下百丈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2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放坡、预应力锚索、格构梁、客土喷播、挡土墙、截排水等。

(二)福堂镇良善村委会黄屋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3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削坡、锚杆、格构、绿化、挡土墙、截排水等。

(三)福堂镇良善村委会东二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77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挡土墙、放坡、钢筋锚杆、格构梁、客土喷播、截排水等。

(四)吉田镇夜明珠山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19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放坡、锚杆、预应力锚索、格构梁挡土墙、客土喷播、截排水等。

3)招标控制价:¥8236118.2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43375.18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本项目缴纳保证金方式为:银行保函或转账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自然资源部或自然资源厅(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地质或岩土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

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岩土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公告落款日期为准)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公告落款日期为准)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现场踏勘:因考虑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复杂,项目处于边远山区,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本项目将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和专职安全员1人踏勘施工现场。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现场踏勘证明书”】。

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名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