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明联瑶族新村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答疑公告01号
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清新区明联瑶族新村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予以发布:
问题一:本项目评标方法中的施工企业获奖情况:“1.获得过国家级工程类奖项的,1项得4分,最高得4分;2.获得过省级工程类奖项的,1项得2分,最高得4分”,本项目建安费为2283.54万元,项目规模所需资质为房建市政三级,根据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显示,本项目建设内容难度不高,而且项目没有要求申报省级或国家奖项,设置国家奖加分和2个省奖加分,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及《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招标人响应住建部对于招投标领域所强调的一系列细则,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答:施工企业获奖情况评分设置符合本项目的招标范畴,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题二:本项目评标方法中的施工企业荣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负责施工成员方)属于清远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该项评分属于特定行政区域获得的荣誉,明显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清远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以外的投标单位和限制外地企业,违反《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关于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举措,请招标人响应住建部对于招投标领域所强调的一系列细则,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答:施工企业荣誉评分设置参考《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 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各潜在投标人应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