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HCG2024-015
项目名称: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2,517,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英德市区域)):
合同包预算金额:478,56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英德市区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8,569,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至2026年
合同包2(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连州市、连南县区域)):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498,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连州市、连南县区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8,498,3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至2026年
合同包3(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阳山县、连山县区域)):
合同包预算金额:188,854,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阳山县、连山县区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8,854,2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至2026年
合同包4(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区区域)):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609,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区区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609,3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至2026年
合同包5(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佛冈县区域)):
合同包预算金额:106,725,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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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佛冈县区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6,725,9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至2026年
合同包6(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城区区域)):
合同包预算金额:95,260,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6-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城区区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260,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至2026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英德市区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连州市、连南县区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阳山县、连山县区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区区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5(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佛冈县区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6(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城区区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英德市区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市级公司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关于协助提供有关情况的复函》(清金便函〔2024〕62 号)名单内。(评标时由采购人提供)备注:(清金便函〔2024〕62 号)之后到本招标公告前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合同包2(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连州市、连南县区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市级公司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关于协助提供有关情况的复函》(清金便函〔2024〕62 号)名单内。(评标时由采购人提供)备注:(清金便函〔2024〕62 号)之后到本招标公告前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合同包3(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阳山县、连山县区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市级公司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关于协助提供有关情况的复函》(清金便函〔2024〕62 号)名单内。(评标时由采购人提供)备注:(清金便函〔2024〕62 号)之后到本招标公告前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合同包4(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区区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市级公司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关于协助提供有关情况的复函》(清金便函〔2024〕62 号)名单内。(评标时由采购人提供)备注:(清金便函〔2024〕62 号)之后到本招标公告前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合同包5(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佛冈县区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市级公司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关于协助提供有关情况的复函》(清金便函〔2024〕62 号)名单内。(评标时由采购人提供)备注:(清金便函〔2024〕62 号)之后到本招标公告前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合同包6(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城区区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市级公司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关于协助提供有关情况的复函》(清金便函〔2024〕62 号)名单内。(评标时由采购人提供)备注:(清金便函〔2024〕62 号)之后到本招标公告前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06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3份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黄先生,0763-3783808)”,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3505219099@qq.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名 称: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
联系方式:0763-3362501
名 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3783808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763-3783808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