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城西城北新区开发教育配套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02号答疑公告

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州市教育局委托,代理连州市城西城北新区开发教育配套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招标。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予以发布:

问题4:项目澄清时提供了红线图,但是没有提供规划道路图和标高,影响了投标文件编制,却没有顺延开标时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答:提供的红线图已清晰标注红线内部及周边道路现状概况,其余规划道路由投标人根据方案出入口自行设计拟定。开标时间按招标公告为准。

问题5: 该项目并未提供规划道路图和规划道路标高,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请提供,谢谢。

答:提供的红线图已清晰标注红线内部及周边道路现状概况,其余规划道路由投标人根据方案出入口自行设计拟定。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连州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