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CG2024-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8 09:30:00,更正为:2024-07-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8 09:30:00,更正为:2024-07-09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中三、评审程序第3点详细评审“采购包1(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英德市区域))”、“采购包2(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连州市、连南县区域))”、“采购包3(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阳山县、连山县区域))”、“采购包4(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区区域))”、“采购包5(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佛冈县区域))”、“采购包6(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城区区域))”的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 偿付能力 (5.0分) | 根据投标人所隶属总公司2023年年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 1、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220%(含)得5分; 2、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200%(含)、低于220%得4分; 3、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200%得3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含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页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商务部分 | 偿付能力 (5.0分) | 根据投标人所隶属总公司2023年年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 1、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220%(含)得5分; 2、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200%(含)、低于220%得4分; 3、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80%(含)、低于200%得3分;4、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80%的不得分。【注(1)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含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页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中三、评审程序第3点详细评审“采购包1(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英德市区域))”、“采购包2(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连州市、连南县区域))”、“采购包3(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阳山县、连山县区域))”、“采购包4(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区区域))”、“采购包5(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佛冈县区域))”、“采购包6(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城区区域))”的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 定损方案2 (1.0分) | 投标人对案件定损时效作出承诺:①承诺在接到投保人报案后4小时(含)内到达现场开展查勘定损工作的,得1分;②承诺在接到投保人报案后24小时(含)内到达现场开展查勘定损工作的,得0.5分;③承诺在接到投保人报案后超出24小时到达现场开展查勘定损工作的,得0分。【注:提供承诺函,承诺将作为合同约定内容,格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5.0分) | 考核投标人参与清远市地方政府中心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党建互动、惠民工作、百千万工程等,每提供参与一项工作的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同类型项目不重复计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定损方案2 (1.0分) | 投标人对案件现场查勘时效作出承诺:①承诺在接到投保人报案后4小时(含)内到达开展现场查勘及定损工作的,得1分;②承诺在接到投保人报案后4小时以上、24小时(含)内到达开展现场查勘及定损工作的,得0.5分;③承诺在接到投保人报案后超出 24 小时到达开展现场查勘及定损工作的,得0分。【注:提供承诺函,承诺将作为合同约定内容,格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5.0分) | 考核投标人参与清远市地方政府中心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乡村振兴、防止返贫、党建互动、惠民工作、百千万工程等,每提供参与一项工作的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同类型项目不重复计分】 |
三、原公告承诺函格式,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1日
4.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3份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黄先生,0763-3783808)”,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3505219099@qq.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名 称: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
联系方式:0763-3362501
名 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3783808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763-3783808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