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连州市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连州市连州镇竹苑路(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08269号)房屋 | 下浮率:0.49% |
合同包1(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工程类(连州市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 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 从采购人下达工令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 李嘉慧 | 粤2442022202300104 | 1,445,324.2300 |
邓思玲(采购人代表)、李万思、张北京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采购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 2.响应供应商应签署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 1.311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连州市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00 | 48.00 | 9.88 | 89.88 | 1 | 1 |
广东正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67 | 34.00 | 10.00 | 70.67 | 2 | 2 |
广东开瑞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33 | 31.00 | 9.86 | 66.19 | 3 | 3 |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3-8810166
名 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3783808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763-3783808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